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博友刑事律师团队在审查逮捕阶段成功为多名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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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团队办理的一起多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成功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把握审查逮捕黄金期,以专业化协同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团队办理的一起多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成功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该案系团伙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案情链条长、涉案主体多、证据梳理难度大。针对案件特点,博友刑事团队统筹调配多名律师协同办案,在严守执业规范的前提下形成统一研判体系,充分展现我所在处理重大、多被告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中的协同办案能力与团队化优势。
案件背景
本案系多人共同涉案的团伙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多名嫌疑人处于羁押状态,案件事实链条长、涉案主体多,证据甄别与辩护意见协调难度较大。针对案件特点,博友刑事业务中心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由裴宇琼、王义、单伟、曾义闲、丁晓丹、韩泽楠等多名律师组成辩护团队,分别接受同案不同嫌疑人委托,分工协作开展辩护工作。
辩护过程
接受委托后,各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分头开展会见工作,全面核实交易流程、主观认知、涉案金额等核心事实,细致梳理全案证据疑点与法律适用争议。围绕是否具备逮捕必要性、社会危险性大小、证据是否达到逮捕法定标准等核心要件,团队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逐条论证辩护观点,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辩护意见,充分阐述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认定与法律依据。
在办案过程中,团队既严守同案辩护利益冲突规范,又通过交叉研讨、协同研判形成统一的案件研判体系,精准把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罪要件、金额认定规则以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求,确保各辩护方向有机统一、辩护质量扎实可控。
案件结果
经检察机关审查,充分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多名当事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顺利变更强制措施。该结果系审查逮捕"黄金窗口期"有效辩护的典型成果,既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也体现了刑事辩护精细化、团队化办案的专业价值。
此前,博友律师在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依法提出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与本次不予批捕结果,共同体现了博友刑事团队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关键阶段的辩护能力。
专业优势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往往涉及刑民交叉、证据体系复杂,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尤为关键。博友律所刑事业务团队长期深耕刑事辩护与知识产权刑事合规领域,具备成熟的多人同案协同辩护机制,可根据案件规模快速组建专业律师办案组,在刑事拘留、审查逮捕等关键节点及时介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稳妥的刑事法律服务。
博友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依法辩护、审慎专业"的执业理念,不断提升刑事辩护专业水平,在每一起案件中立足事实与法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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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主任:裴宇琼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511356756)
撰稿 | 曾义闲
编辑 | 龙旭宁
审核 | 杨琳、杨京京
核发 | 裴宇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