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高管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博友律师代理维权胜诉,北京二中院终审判赔105万元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6-03-07
摘要:
本案系一起涉及外资企业高管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件,核心争议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合法性、工资支付完整性及年终奖金权益保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判令其向劳动者支付包括赔偿金、工资差额、按比例折算的年终奖及报销款项在内的合计105万元。该案对“不胜任工作”的认定边界、高薪岗位解雇程序要求及约定性奖金的法律效力等问题提供了重要司法参考。
一、案件背景
本案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案号:(2026)京02民终2***号),原告为某高级管理人员,被告为一家在京注册的外资生物医药企业。
双方曾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合同中对薪酬结构(含年度激励)作出特别约定。后因公司在履职评价、考勤认定及奖金发放等方面与原告产生分歧,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原告依法提起仲裁并诉至法院,主张多项劳动权益。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已对身份信息、具体职务、薪资细节及时间节点作模糊化处理。
二、争议焦点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合法依据?
公司以“履职能力不足”为由解除合同,但未能提供充分、客观的绩效评估证据,亦未履行法定前置程序。
2.工资发放后能否追溯调整?
公司在前期已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后续又以历史考勤问题为由扣减其他月份薪酬,引发合法性争议。
3.年终奖是否因离职而自动失效?
公司主张“离职即放弃奖金”且“未完成考核”,但劳动者认为奖金属合同约定内容,不应因违法解除而被剥夺。
4.已发生但未报销的差旅费用是否应支付?
双方对费用真实性无实质争议,焦点在于支付义务是否随劳动关系终止而免除。
三、律师代理策略与法律依据
由资深劳动法律师裴宇琼律师牵头,制定以下核心策略:
• 紧扣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强调用人单位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负有完全举证责任。
• 驳斥“不胜任工作”主张:指出公司仅以经营亏损、人员流失等结果反推个人失职,缺乏因果关系证据;所谓“培训”仅为日常管理沟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法定程序。
• 捍卫薪酬权益完整性: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强调工资应“及时足额”支付,公司事后追溯扣薪无制度与法律依据。
• 破解年终奖拒付逻辑:结合《薪酬管理制度》中“特殊岗位单独约定”条款及2023年实际发放惯例,论证年终奖具有约定性质,非纯属企业自主权;且因违法解除导致无法参与考核,责任不在劳动者。
• 固定关键证据链:提交微信工作记录、会议信息、绩效汇总表(含审批签字)、人事沟通邮件等,形成完整履职证据闭环。
四、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未能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具备事实与程序合法性,构成违法解除;同时,劳动者主张的工资差额、年终奖及报销费用均具有合理依据。
最终,法院判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资差额、按实际在职时间折算的年终奖及差旅报销款,合计105万元,并驳回用人单位全部上诉请求。
五、法律评析与风险提示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门槛高
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必须同时满足:有具体绩效证据 + 履行培训或调岗程序。仅凭主观评价或经营结果推定失职,难以成立。
(2)高薪岗位≠解雇自由
即便员工担任管理职务,用人单位仍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程序要求。岗位越高,管理责任越重,但法律保护并未削弱。
(3)年终奖若经明确约定,即具合同效力
若奖金在录用文件、合同或制度中载明金额或计算方式,即视为劳动报酬组成部分。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导致无法考核,不得以此拒付。
(4)工资一经确认发放,追溯扣减风险极高
用人单位在发薪时未提出异议,事后以历史考勤问题扣减其他月份工资,通常被认定为违反“及时足额支付”义务。
风险提示:对企业而言,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解除流程至关重要;对公司高管劳动者而言,保留履职证据、明确薪酬结构是维权关键。
✅博友律师所代理劳动争议的优势
在涉外资企业、高管、高薪群体、复杂薪酬结构、跨境用工等劳动争议领域,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具备显著优势:
• 专业聚焦:团队深耕劳动与雇佣法律十余年,熟悉北京地区司法实践;
• 证据导向:擅长构建电子数据、审批流程、薪酬结构等多维证据体系;
• 策略精准:针对用人单位常见抗辩(如“不胜任”“自主管理权”)制定有效反驳路径;
• 成果显著:本案实现赔偿金、工资、年终奖、报销四项诉求全获法院支持,彰显博友律师实战能力。
劳动争议常见问题解答
Q1:公司说我不胜任岗位,直接辞退我,合法吗?
A:不合法。必须先证明不胜任,再进行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方可解除。仅凭口头认定,不构成合法解除。
Q2:我被违法辞退,还能拿年终奖吗?
A:可以。如果年终奖已在合同或制度中明确约定,且因公司违法解除导致你无法参与考核,法院通常支持按实际在职时间折算支付。
Q3:公司几个月后从我工资里扣钱,说是之前多发了,这合理吗?
A:不合理。工资发放时公司未提出异议,事后追溯扣减缺乏法律依据。
Q4:在外资企业的中国劳动者维权有特殊障碍吗?
A:没有。中国《劳动合同法》平等保护所有劳动者,无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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