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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购房无合同也能退款?博友律师成功代理马来西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追回30余万房款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6-02-18
博友所专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一起马来西亚房产退款纠纷案件,为客户全额追回购房款30余万元及利息,再次印证了我们在跨境购房维权领域的实战能力

跨境购房无合同也能退款?博友律师成功代理马来西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追回30余万房款


在“海外置业”热潮中,不少购房者通过国内中介或平台认购境外房产,却因缺乏书面合同、信息不对称或交付不符等问题陷入维权困境。博友律师所专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一起典型的马来西亚房产退款纠纷案件,在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获得胜诉判决,为客户全额追回购房款305,665元及利息,再次印证了我们在跨境购房维权领域的实战能力。

 

一、案件背景:口头购房+跨境交易,维权难度极高

本案原告(化名“赵女士”)于2017年12月在某知名房企北京展厅,经被告(一家与该房企关联的科技公司)推介,口头约定购买位于马来西亚新山富力公主湾项目的一套房产,总价折合人民币约30.8万元。双方未签署任何书面购房协议——这正是许多购房者面临的典型困境:无合同买房怎么退钱

 

赵女士分三期支付全部房款后赴马来西亚实地看房,发现房屋装修标准、楼间距等关键条件与当初承诺严重不符,遂提出退房。经多次沟通,对方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确认同意退还305,665元,并明确“退房流程已终审”。然而此后一年多,退款始终未到账。

 

面对跨境标的、无书面合同、对方失联等多重障碍,赵女士委托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一支经验丰富的北京房屋买卖律师团队——介入维权。

 

二、博友律师办案策略:三重突破锁定胜局

1.以“事实合同关系”破局,破解“无合同”困局

作为深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多年的专业团队,我们深知:即便没有纸质合同,只要存在付款、履约、沟通等行为,仍可依据《民法典》第490条主张“事实合同关系”。

我们系统梳理以下核心证据:

• 被告出具的三份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明确载明房号、期数及金额;

• 原告提供的六笔信用卡支付记录,与收据金额高度吻合;

• 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员工多次承认退款义务,并附有内部审批截图,载明“退款主体:思力账户”“退款金额:305665元”“退房流程已终审”。

 

这些证据形成完整闭环,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双方存在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及后续退款合意,为“无合同买房怎么退钱”提供了有力司法范例。

 

2.精准适用涉外法律规则,确立中国法管辖

本案属典型马来西亚房产退款纠纷,标的位于境外,但洽谈、付款、退款协商均发生在中国境内。我们作为专业的跨境购房维权律师,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主张适用中国法律。法院采纳该观点,为案件顺利审理奠定法律基础。

 

3.善用缺席审判程序,高效推进诉讼进程

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我们及时援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强调其放弃答辩权利,推动法院依据现有证据直接裁判。最终,法院全额支持我方关于退还房款及利息的诉求。

 

三、案件启示:海外置业需警惕,专业律师是关键防线

本案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 很多购房者在“海外置业被骗怎么办”的焦虑中不知所措,其实只要保留付款凭证、沟通记录、收据等,仍有法律救济路径; 

• 企业员工在工作场景下的微信承诺,可视为公司行为,成为维权关键证据; 

• 即便销售方以“科技公司”名义操作房产交易,也无法规避其作为实际收款方和履约方的责任。

 

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尤其在参与海外房产投资时,务必警惕“展厅销售”“口头承诺”“代收房款”等高风险模式。一旦遭遇违约或欺诈,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北京房屋买卖律师或跨境购房维权律师,避免因证据灭失或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如果您或亲友曾通过国内平台购买境外房产,遭遇以下情况: 

付款后无正式合同 

房屋与宣传严重不符 

中介承诺退款却迟迟不兑现 

对方公司推诿、失联或拖延 

请立即联系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我们专注处理各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尤其擅长马来西亚房产退款纠纷、无合同退房、海外置业维权等复杂案件,助您高效追回损失!

 

承办律所: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维权领域:房产纠纷|涉外民商事|合同争议|消费者维权 

咨询电话:400-633-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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