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万元推广合作协议纠纷案胜诉!北京广告法资深律师代理原告全额追回未结欠款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6-03-24
摘要: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互联网推广合作协议纠纷,原告因联合会员渠道推广收益被拖欠,委托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核心争议在于被告是否应支付2019年8月至2021年10月期间的分成款193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原告已全面履约,被告构成合同违约,判决其全额支付欠款及利息。本案对数字营销、广告分佣、平台联合运营等合作模式中的履约认定具有标杆意义。值得一提的是,博友律师事务所主任裴宇琼律师作为北京广告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期深耕广告与新媒体法律合规领域,为本案策略制定提供了行业维度的专业支撑。
一、案件背景
案号:(2021)京0105民初94677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某无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8年签订《支付业务产品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通过网站、贴吧、论坛、微信等渠道推广被告提供的“中国移动咪咕动漫联合会员”产品,按实际到账收入的90%获取分成。协议续签至2021年6月30日,并明确约定:协议终止后一年内,仍可对留存用户产生的收益进行分成。
合作期间,原告持续优化宣传素材并开展全网推广,但截至2021年10月,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1,930,651.27元未结。原告遂委托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黄律师、王律师代理本案。
二、争议焦点
1.原告是否实际履行了推广义务?
2.非合同指定联系人通过微信/QQ完成的对账是否有效?
3.被告能否以“上游平台债务抵销”为由拒付下游分成?
三、博友律师代理策略与法律依据
我所律师团队在裴宇琼主任(北京广告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指导下,结合其在广告与数字营销行业的深厚积累,制定以下策略:
• 行业视角切入履约认定:基于广告推广行业惯例,论证“素材优化+多渠道分发+用户转化”即构成有效推广,无需物理交付;
• 构建闭环证据体系:整合对账单、发票、咪咕后台数据、微信/QQ沟通记录,形成时间线清晰、逻辑自洽的履约链条;
• 申请法院调取关键第三方数据:成功获取咪咕公司出具的《联合会员合作伙伴分成汇总结算单》,确认被告已全额收款;
• 精准适用《民法典》违约责任条款,并驳斥“债务抵销”抗辩,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
四、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于2023年1月18日判决:
• 被告支付原告结算款1,930,651.27元及利息(自2021年11月1日起按LPR计算);
•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以最大化的程度维护了我方客户的合法权益。
五、案例法律评析与风险提示
本案揭示了推广类合作协议三大高发风险:
1.履约标准模糊: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推广行为”的具体形式(如曝光量、点击率、下载量、转化率等);
2.对账机制不规范:应指定对接人、固定沟通渠道,并定期签署书面对账确认函;
3.结算依赖第三方:务必约定“无论是否收到上游款项,均不影响对合作方的付款义务”,或设置最迟付款期限。
尤其在广告、短视频、直播带货、会员分销等新兴合作模式中,合同条款设计直接决定维权成败。
博友律师事务所代理此类案件的核心优势
作为由资深律师、北京广告协会理事裴宇琼领衔的专业团队,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在推广合作协议纠纷与合同违约案件中具备独特优势:
• 行业+法律双重视角:裴宇琼主任自2024年起担任北京广告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度参与广告行业规则建设,熟悉数字营销、流量分佣、KOL合作、平台联运等商业模式,能精准识别合同漏洞与履约关键点;
• 电子证据攻防体系成熟:擅长从微信、邮件、广告投放后台、运营商系统等提取、固化、论证电子数据,确保法院采信;
• 全流程风控服务:不仅代理诉讼,还可提供合作前合同起草、履约过程合规审查、结算争议预警及谈判支持;
• 高效执行保障:本案同步申请财产保全,确保胜诉权益可兑现。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推广合作协议中未写明具体推广指标,还能主张分成吗?
A:可以。只要能证明实际开展了推广行为(如发布素材、产生用户转化),且对方已接受对账或开票,法院通常认可履约事实。
Q2:对方称“还没收到平台结算款”,就能不给我们分钱吗?
A:不能。除非合同明确将“收到上游款项”作为付款前提,否则该理由不成立。本案中,法院认定被告已实际收款,更无抗辩空间。
Q3:通过微信对账有效吗?合同里只写了邮箱对接。
A:若能证明对方身份(如股东、财务、业务负责人),且内容与合同履行一致,法院可结合其他证据采信。但建议后续合作中统一沟通渠道。
Q4:协议到期后还能要分成吗?
A:可以,但必须合同中有“终止后延续分成”条款。本案因明确约定“一年内可分留存用户收益”,故2021年7–10月款项获支持。
Q5:遇到合作方拖欠推广分成或未结欠款怎么办?
A: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最好是懂广告法的律师),评估证据、启动保全、发送律师函,并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越早行动,回款成功率越高。
承办律所: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企业债权清收团队
主任律师:裴宇琼(执业证号:11101199511356756)
咨询电话:400-633-50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A座三层326室
⚠️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律师-委托人关系或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带完整资料面询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