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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走单不走货”!供应链融资三大雷区与合规破局之道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6-01-11
供应链融资中,什么是“融资性贸易”?参与其中的企业会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货权失控”风险?核心企业信用风险会对整个链条产生何种“链式传导”效应?

警惕“走单不走货”!供应链融资三大雷区与合规破局之道.jpg

Q1:供应链融资中,什么是“融资性贸易”?参与其中的企业会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

A: 融资性贸易,指以买卖之名,行借贷之实的虚假贸易。它通常通过虚构贸易背景、伪造单据(如伪造合同、印章)或构造封闭循环交易(如“走单、走票、不走货”)来套取资金。这是当前供应链融资爆雷的首要根源。

企业将面临极高且复杂的风险:

1民事责任与重大损失:相关买卖合同因虚假意思表示可能被认定无效,导致资金难以收回。如安徽某国企因此遭受超过50亿元的巨额损失。

2行政问责与刑事责任:国务院国资委已明确禁止国有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违规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将被严肃追责。此外,这类行为极易触发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风险。


Q2:如何防范动产(存货、仓单)质押融资中的“货权失控”风险?

A: “货权失控”是动产质押的噩梦,典型表现为重复质押、货不对账、仓单伪造以及仓库管理方监守自盗。防范核心在于穿透单据,直接控货。

必须落地的风控措施包括:

1严选与严管第三方仓库:选择信誉良好、有资质的仓库,并签订不可撤销的监管协议,明确禁止其擅自放货。

2推行“静态质押”与“区块链仓单”:尽可能采用对特定、封存货物的“静态质押”模式,或运用区块链技术对仓单进行锁定和全流程追溯,杜绝“一货多卖”。

3落实定期与突击盘点:绝不能仅依赖对方提供的对账函。必须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实地盘查制度,核对仓单与实际库存,并保留影像证据。

 

Q3:当供应链核心企业自身出现信用风险时,会对整个链条产生何种“链式传导”效应?

A: 核心企业是供应链的信用枢纽。当其发生债务逾期、商票违约或陷入财务危机时,风险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向其上下游快速传导。

传导路径与后果如下:

直接传导:1、上游供应商现金流断裂2、下游经销商融资能力丧失3、电子债权凭证价值归零4、担保与连带责任风险暴露

债务违约:核心企业拖欠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会立即导致上游企业现金流紧张。例如,曾有央企子公司发生超过23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逾期,直接拖累大批供应商。

间接放大:信用收缩:根据2025年最新监管要求,银行需对出现严重信贷违约的核心企业严格控制风险敞口。一旦银行收紧对其的授信,整个链条的融资可获得性都将急剧下降。

系统性风险:在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中,这种信用风险通过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工具,可能以更快的速度扩散至更广的范围。

 

北京博友律师事务所综合提示:供应链融资的法律风险防范,关键在于业务真实、货权清晰、核心企业稳健。

坚守“四流合一”:确保合同流、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相互匹配并可验证。这是识别融资性贸易、证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生命线。

关注最新监管动态:2025年6月生效的《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通知》已明确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账款,并规范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业务边界。业务模式需确保合规。

强化全流程法律文本设计:从采购合同、监管协议到融资合同,每一个环节的权责利都需通过严谨的法律条款予以固定,为可能的纠纷解决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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