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咨询热线

400-650-8960

博友新闻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与案例 > 博友新闻

山东一2岁女童参加喜宴遭7旬亲叔公投毒
发布时间:2022-01-10

事件

山东聊城,孩子大伯抱着2岁大的小满,去村上华先生家吃喜酒。在喜宴上,小满吃了一颗糖果后,不到20分钟,身体就出现不适。大伯着急,顾不上吃饭,赶紧将小满抱回家,然而,回家后,小满已经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一家人立即将其送往儿童医院抢救。

村上办酒,来往的人很杂乱,很多人见小孩可爱,都会打招呼,给颗糖吃,很难确定是谁下的毒。但小满很乖,吃完糖果后,舍不得把糖纸扔掉,将其放到随身携带的挎包里。

刑警介入调查后,满某将这张糖纸交给了刑警,再加上现场监控视频的佐证,发现下毒的人,竟是小满的亲叔公!一个七旬老人!

目前,警方已将其带走进行了控制。

    点评

前不久,河北邢台,18岁的女孩萌萌,去姐姐家帮忙带孩子,却被姐夫诱骗喝下百草枯,医院给她做了双肺移植手术才侥幸的清醒过来,转危为安,但一辈子都需要药物维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姐夫是因为自己家庭经济条件差,岳父一家人“瞧不起自己”,遂产生报复小姨子萌萌的念头。

现在,七旬老人,小满的亲叔公,为何下毒小满地动机暂不清楚,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对他轻饶。因为完全无法想象,怎么样的恶意才会对一个连话都说不清楚的2岁小孩下此毒手!

从法律上讲,老人的行为应该怎么定性?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老人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投毒罪,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实施了杀人行为,最后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没能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比照故意杀人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杀人罪是刑法232条规定的罪名,犯故意杀人罪的,根据行为人作案动机、作案手段和造成的后果等综合考虑,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为什么不构成投毒罪呢?

现在的刑法条文中已经没有“投毒罪”这个罪名了,刑法修正案(三)将“投毒罪”改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一个罪名危害的是公共安全,针对某个人投毒的行为,依然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

简单地说,不管是投毒,还是持刀行凶,主观目的只要是危害具体某个人生命安全的,都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只有针对不特定人的危害行为,才能定投毒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综上所述,老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法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