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咨询热线

400-650-8960

博友新闻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与案例 > 博友新闻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宣判:获赔逾69万
发布时间:2022-01-10


事件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点评

闹了很久的江歌被害案终于在国内有了一审结果。

网红法学教授罗翔曾经说过,“法律其实是对人的最低道德要求,我们要宣布国家法律的权威性,但是在量刑惩罚时充分考虑到人性本身的软弱。”

江歌被害案中,刘鑫为求自保,置江歌生命安全于不顾,将其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导致其被杀害,这是“人性本身的软弱”,一审判决,就是综合考量了这种“软弱性”,才减少了她的民事赔偿责任,只赔49.6万。

然而,刘鑫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已经不属于“人性的软弱”,而是“人性的”,判赔江歌母亲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并不过份。

法律的公正裁决,形塑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和价值倾向,对那些明显的道德瑕疵者,惩罚既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让其懂得,关门自保的成本很高,不仅人设崩塌,而且还要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