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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关于
启用新版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21日
为了规范博友所法律文书格式,提升博友所整体品牌形象,现参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制定博友所法律文书样式,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旧版文书全部停用,望各律师、助理等全体人员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题 法律文书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二、正文 法律文书正文用4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三、序号 正文结构层次序号依次用“一、”“(一)”“1.”“(1)”标注;
四、字体 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五、标题 标题行间距28磅,正文及其他单倍行距。
六、页码 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