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男,1954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
原告李某某,男,1964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
被告徐某某,女,1925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某村。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对两原告之父所留的房产进行分割
事实与理由:
原告李某、李某某分别系被告徐某某之长子、次子。
两原告之父于2003年去世,去世时留有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乡某村的房屋一套。该房屋系原告父亲在世时所建,且两原告均对该房屋进行出资。
现原告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贵院依法查明事实。依法对两原告父亲所留房产进行分割,支持原告的合理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某
具状人:李某某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