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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房屋买卖合同反诉书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反诉人:王某,男,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反诉人:张某,男,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反诉人:马某某,女,回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反诉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2009年2月2日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被反诉人应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用于支付房款。但至今,被反诉人未将剩余房款支付给反诉人,对于被反诉人的违约行为,反诉人并未予以追究。但目前,被反诉人反而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此情况,现依法向贵院提起反诉,因被反诉人的违约行为故要求解除合同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王某

二○○九  年  Ⅹ  月  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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