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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药家鑫案看当代中国青少年犯罪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2010年10月20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撞人并刺死伤者案,经媒体披露后成为舆论焦点。3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杀人案。4月22日,案件一审宣判,药家鑫被判死刑。5月20日,陕西省高法维持死刑判决。6月7日上午,经最高院核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

    一直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终于落下了帷幕,然而故意杀人案的背后却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对青少年犯罪的关注。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中故意杀人、交通肇事、盗窃、抢劫等更是屡见不鲜。这是青少年的心理问题还是教育的缺失?总而言之,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当下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越来越年轻的年龄结构。青少年罪犯在罪犯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存在着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20岁以下罪犯已达到罪犯总数的三分之一。

      2、以物质享受为目的。为了得到超过正常生活水平的物质享受而走上犯罪道路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一大特点。

      3、青少年犯罪主体上存在较低的知识层次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主观上道德意志薄弱,社会阅历浅,缺少必要的是非观念,由于受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一部分青少年形成了畸形的价值观:“浓缩人生”、 “老实吃亏”、 “法不责众”等错误的价值观是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

     2、家庭的不良影响。现代社会,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精神文化生活内容的更为丰富。现代家庭 在经受各种诱惑的同时,也逐渐在发生变异。这对孩子幼小心灵产生了重大冲击,各种心理“畸形”的孩子应运而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压力。

    3、学校教育失误。我国的教育环境和局部的教育生态状况,从目前来看,还有诸多弊端,“云南马加爵事件”充分暴露了我们现代教育生态里的不足。

    4、 社会诱因的侵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种西方腐化的“泊来品”蜂涌而入,加上我国体制转型和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社会环境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恶化,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混乱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5、就业不足,使无可事事的青少年有时间去违法犯罪。

    三、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1、要建立完善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一个规范有序的环境、有着完善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对青少年的社会化至关重要。调查显示,一个突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是青少年犯罪者大多存在着因缺乏行为规范的正确引导而导致社会化受阻、中断或偏向。因此,必须尽快确立一个顺应时代要求、可以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以消除社会行为导向的不确定性。

    2、社会要建立有效自我约束的公德机制,在保障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免受不良社会环境侵害方面发挥良性自我纠正、自我监督、自我制约的体系。要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有效批判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的价值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重塑社会公德,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3、要形成良好的教育体系。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使教育真正成为泽被后世的好事。

    4、要广开就业渠道,扩大就业门路。
最大限度的解决待业青年及“两劳”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解决他们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对他们不歧视,不另眼看待,避免他们无事生非,实施犯罪。

    青少年犯罪已经是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全社会应该关注和关爱青少年的成长,使他们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优势,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已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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